2007年2月26日 星期一

約翰福音十九34b的詮釋


「水」的象徵意義 -- 約翰福音十九34b的詮釋


導 言

作為基督徒,我們凡事均以聖經為依歸,這是毋庸置疑的。不過,怎樣對聖經作出正確的解釋和掌握,並取得最大的清晰度和準確度,卻是一件不簡單的事。事實上,聖經往往出現比想像中深奧和晦澀的經卷或經文,是我們不能單以字面解釋,或一蹴而及地了解當中的意思。就約翰福音為例,不少學者均認為,此經卷的語言、風格和意象是極其難以捉摸。因此,自約翰福音成書以後,從早期教父時代直到今天,不斷產生對當中的經文不同的見解及旨趣。
因篇幅所限,本文主要集中於探討十九34b這節經文的詮釋。藉了解歷世歷代對這經文的旨趣與看法,本文首先探討歷史上對理解這經文的不同進路;其後,以近代聖經研究非常流行並有成果的敘事評鑑法(Narrative Criticism),以敘事的角度扼要解讀整卷約翰福音有關「水」的段落,關注「水」在當中象徵手法的發展,繼而詮釋十九34b這經文的重要意義。


十九34b:詮釋的歷史

自約翰福音成書以後,歷來對十九34b的詮釋,有著不同的旨趣及看法。為要更能掌握及深入透澈了解這節經文,以下會扼要地陳述歷代以來比較重要的詮釋及討論。

1. 教父至宗教改革時代的解釋:基督論與聖禮觀
對於十九34b這節經文的詮釋,最早可追溯到第二世紀早期教父時代的希臘教父革老丟的亞波里拿留(Claudius Apollinaris, 約公元170)。他將這節經文中血和水的意義連繫到舊約中血和水之潔淨用處。亞波里拿留認為這節經文有更深的記號,是與靈裡的成聖及福音的真道有關聯。他也表示,這節經文對於耶穌的人性與神性有著隱藏的依據。[1]
及後教父俄利根(Origen, 約公元185~254)提出,實際上在已死的身體,身體內的血應已凝固,不應有血和水流出來。但從耶穌身上流出的血和水,卻表明衪確實擁有神的屬性一面。[2] 教父耶路撒冷的區利羅(Cyril of Jerusalem, 約公元315~387)則認為此節經文中的血和水,應表達兩個浸禮的意思。水代表著一般浸禮的意義,而血則代表著殉道者之血的浸禮。[3] 不過,在四世紀末的教父屈梭多模(Chrysostom, 公元374~407)卻認為經文所指的血和水,應喻表作兩個聖禮的意思。基督群體藉水(浸禮)而預表重生,並藉基督的血和肉(聖餐)而有靈命上的更新。[4] 教父大馬士革的約翰(John of Damascus, 公元約670~749)對這節經文也有接近的解釋,他指出水是喻以重生及潔淨罪污,而血是預表在聖餐所喝的能供給永生的滋養。[5] 教父優西米烏(Euthymius Zigabenus, 約公元1118)則接受兩個聖禮與兩個浸禮的解釋。他以屈梭多模之聖禮解釋,再增添討論經文基督所流出的血,可喻作為殉道者之血,即殉道之浸禮。[6] 教父狄奧非拉(Theophylact, 約公元1050~1109)認同屈梭多模之解釋,並且指出此段經文最重要的意義,就是從耶穌身上所流出的血,代表著衪真的成為人被釘在十架上,但從耶穌身上所流出的水卻表示,耶穌不單止是人,衪更是神。[7]
在拉丁教父方面,早在第二世紀末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 約公元160~225)已開始討論這節經文。他認同經文中血和水是有兩個浸禮的意思。特土良也認為經文中所指的血,應有聖餐的依據。[8] 其後在五世紀亞歷山大的區利羅(Cyril of Alexandria, 約公元375~444)以及十三世紀的阿奎那(Thomas Aquinas, 約公元1225~1274)也持類似的觀點。[9] 教父諾窪天(Novatian, 約卒於公元258)跟希臘教父俄利根一樣,血和水看為是個記號以證明耶穌之神性。[10] 教父安波羅修(Ambrose, 公元339~397)則以俄利根對於這節經文的主要看法為開始,繼而再解釋這記號的其他意思。[11]教父耶柔米(Jerome, 公元347~419)跟隨特土良的解釋,認為這個血和水的記號是喻作兩個浸禮的意思。[12]教父魯非諾(Rufinus, 約公元345~410)也是以兩個浸禮為解釋,但他加入了另一奧妙的看法,認為耶穌以水潔淨相信的人,而血則用以宣告那些不信者為有罪。[13]教父奧古斯丁(Augustine, 公元354~430)則認為因血和水流出基督的身體,教會才開始建立,聖禮繼而產生。所以這節經文應理解為兩個聖禮的意思。[14] 教父利奧(Leo, 卒於公元461)則以此段經文說明耶穌基督的人性與神性這教義。[15]
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公元1483~1546)認為作者目的只在於說明浸禮的赦罪與救贖意義。不過,他並沒有將血解釋作聖餐的表徵。[16] 加爾文(John Calvin, 公元1509~1564)對血和水的詮釋,首先肯定了耶穌肋旁所流出的血和水是一個符合歷史事實以及自然的現象,但卻不是一個神蹟。他不反對奧古斯丁的說法,認為兩個聖禮是出自基督的肋旁。[17]
總的來說,從教父至宗教改革時期,一般對這經文的理解都認為,血和水在耶穌身上流出來是不尋常的事件。約翰福音作者表達的不只是記錄一件簡單的事情,而是有更深層的意義。此時期對經文的詮釋,主要是指出耶穌不單擁有其真實的人性,確實被釘死在十架上,衪更擁有其神性一面,以至血和水可從以死的軀體中流出來。另外,此段經文也有其象徵性的意義。當中的理解主要是血和水喻作為兩個浸禮或兩個聖禮的意思。

2. 十九世紀的醫學解釋:醫學的關注
自啓蒙時期開始,人們崇尚理性,對科學看重,以至對十九34b這節經文有了新的旨趣及看法。這時期的學者一般認為,約翰福音記錄耶穌被扎肋旁,只是描述當時的真實情況,不應有特別的意圖,更沒有其他深層的象徵意義。所以在這時期開始,學者主要是圍繞著這是一段歷史事實的記錄,從而引申出不同有關於對這節經文的醫學討論和解釋。
學者Gruner早在1805年提出這討論。他認為耶穌被扎肋旁這事件是歷史的記錄。他指出在耶穌被扎肋旁的時候,衪還沒有真正的完全死亡,所以血和水可從衪的傷口流出來。[18] Stroud則認為,從耶穌死後的身上流出血和水,是有其可能的。因為若耶穌只是剛剛死去(少於兩小時內),那種正常的死後改變(如血凝固),只是剛開始。[19] 自始之後,引發了不少學者對此段經文的討論,當中主要的理論是集中於去解釋血和水的根源。一般來說,主要的討論旨趣在於血和水是從同一地方,還是從不同地方流出來。
贊成血和水是從同一地方流出的有Creighton、Sava、Schmittlein、Primrose、Stroud等學者。[20] Creighton認為,血和水是從被嚴重鞭打的皮膚上流出來的。而Sava則指出,鞭打的過程導致耶穌的胸膜腔(pleural cavity)嚴重出血,當中的血當死後分開成如水的漿液和厚厚的血紅液體。Schmittlein的解釋跟Sava相似,但血是從肺中的血管而流出。[21] Primrose提出導致出血的原因也是嚴重的鞭打。他的見解是鞭打引至嚴重出血,令血或血清流進腹腔裡(abdominal cavity)。[22] Stroud卻認為血和水是從心包囊(pericardial sac)而來。釘十架所帶來的嚴重痛苦掙扎,導致心臟壁破裂,令血液從心房流到心包囊。[23]
贊成血和水是從不同地方流出的則有Haughton、Cameron、Barbet等學者。[24] Haughton建議血是從肺部出來,而水則由心包囊流出。[25] Cameron則持另一看法,他認為血應從心房和大血管而出,水則由刺穿的胃部而產生。[26] Barbet也認同血是由心房而來,但水應是由心包囊流出。[27]
近代亦有不少學者繼續探討以上這醫學課題。[28] 學者認為這節經文所記錄的事件,即是血和水從耶穌已死的身上流出來,在醫學上仍是可能的。當中比較可能的解釋應是與Haughton的理論相似。[29] 不過,Wilkinson作出了些修改,認為當士兵刺穿耶穌的肋旁時,首先是穿過肺部並弄破很多大的血管,血就是從這裡出來。之後當矛穿過肺部再刺穿心包囊,水繼而從這裡流出來。[30]
以上這些學者的看法,一般也認同約翰福音作者要記錄這事實,是要强調耶穌確實成為人,有真正血肉的人性,道真的成為肉身釘十架並且死亡,以回應當時教會所面對的幻影說異端之影響。[31]

3. 近代的解釋:聖禮觀
到了近代二十世紀中,不少學者指出,在第一世紀時期幻影說實際上不是太普遍及流行,[32] 而十九34b這節經文看來沒有特別必要含有反對幻影說的意義。所以學者認為這節經文的目的不似純是護教的性質。若參考接著的經文(十九35)會發現,十九34b這節經文被記錄似是要深化那時基督群體的信心。[33] 不少學者也指出十九35這段經文中敘述者(narrator)突然轉向强調自己的個人目擊及其見證的真實,目的是敘述者想要傳遞對十九34b這事件的意思。所以,對於當時約翰福音的讀者來說,這血和水必定有其特別的意義。[34] 學者們開始對十九34b這節經文,甚至乎整卷約翰福音,是否涉及特別有關聖禮的意義,有了新的探討及旨趣。[35]
不少學者如改革宗的Cullmann和Corell,天主教的Bouyer、Vawter、Niewalda和Stanley,他們均發現在整卷約翰福音中很多有關聖禮的依據。英國釋經學者如Hoskyns、Lightfoot和Barrett也認同在約翰福音裡有著聖禮的觀念。近期更有Becker、Boismard-Lamouille、Lindars、Schnackenburg、Schneider、Schulz與Moloney等學者也從約翰福音中識別不少有關聖禮的經文。[36] 當中他們主要看到有關水的經文是象徵浸禮,而有關食物、麵包、酒和葡萄等則象徵聖餐。天主教的學者從約翰福音中看到有更闊的聖禮教導,其中包括有婚姻、臨終塗油禮與懺悔等。[37]
學者Cullmann强調,浸禮和聖餐對於早期基督群體是非常熟識的。[38] 學者吳慧儀也指出,初期教會明顯地已有聖禮的實踐。[39] 所以這些在約翰福音中的象徵依據,對於當時的群體來說是很容易看出及明白。約翰福音作者以聖禮(浸禮和聖餐)聯合到耶穌的話語與事件上,其意義在於要顯示教會生活的根基是在耶穌基督身上。[40] 吳氏也認為,若早期基督群體以浸禮和聖餐為教會敬拜的中心,約翰福音作者以耶穌的話語及職事上帶出聖禮的意義是不出為奇的。[41] 學者Moloney也覺得,約翰福音作者假定讀者對於浸禮的「水」和聖餐的「血」已有一定的認識與經驗,並將之聯繫到耶穌釘十架這事件上。作者的目的主要帶出,即使耶穌的肉身已不存在,但藉著聖禮中的血和水,讓基督群體繼續經驗到耶穌仍然臨在於這敬拜群體之中。[42]
不過,不是所有學者也認同在約翰福音有聖禮意義這觀點。學者如Bultmann、Haenchen、Lohse和Schweizer就反對有這聖禮的觀念。[43] 他們主要反對的原因是在約翰福音中,缺乏浸禮與聖餐這聖禮意思的支持。他們指出在約翰福音中是要强調神的道而非聖禮。Bultmann甚至認為最早寫成的約翰福音更是反聖禮的文件。[44] 對於在約翰福音中三段明顯有關聖禮依據的經文(三5;六51c-58;十九34),Bultmann解釋這些經文可能是後期的編輯所加入,而非在最原始的約翰福音已存在。[45] Koester卻不認同這觀點。他指出,即使沒有了六51c-58這段經文,在約翰福音第六章仍有聖禮的元素在內,這是不能否定的。Koester更指出,證明有後期的編輯並不能代表那最原始的約翰福音是沒有聖禮或反對聖禮。[46]
以上這些學者對整卷約翰福音有關聖禮的洞見及討論,確實給予對於十九34b這節經文中血和水有關聖禮意義的詮釋,提供很重要的證據與參照。學者一般也認為,對於十九34b這節經文比較可以肯定的詮釋,是作者有意藉血和水的象徵,帶出有關聖餐和浸禮的特別意義。[47]


十九34b:敘事評鑑法的觀點

至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起,在研究約翰福音上有了新的旨趣,就是以文學的角度來詮釋及研究,在此範疇中以郭珀培(R. Alan Culpepper)為俵俵者,[48] 郭氏有系統地整理如何以文學手法來理解約翰福音。敘事評鑑法(Narrative Criticism)的旨趣就是「強調經文的整體性和美感」,[49] 藉此來「欣賞、揣摩和體會」[50] 經文的意義,從而研究約翰福音如何藉著「佈局、主旨、主題、角色塑造、風格、修辭技巧、象徵語言、預示、重複、敘事節奏、不同觀點…」[51] 等文學手法來表達當中的思想。
郭氏表示福音書所描述的威力就在於讀者與作者之間的「無聲傳達」,是「藉著刻意的用詞及令人驚訝的用語來表達出來,當中包括一些刻意的停頓、凝望/掃視、反對的眼神以及『身體語言』來讓讀者來意會更深層的意義。」[52] 所以,看福音書就像欣賞一件藝術品,不能單從外表就可以發掘當中的意義,必須與該藝術品對話從而產生共鳴,才可以有更深的體會。[53] 郭氏表示雖然約翰福音表面上使用了簡潔的字句,其實內裡蘊含深層的意義,作者藉著不同的文學及寫作手法,如誤解、諷刺、象徵等,持續不懈地引導讀者去觀看、體會故事的高潮及共同分享當中的判斷,為的是要傳達超於表面的意義,故此福音書容許我們可以不斷從閱讀之中找到樂趣及亮光。[54]
象徵手法(Symbolism)其實早已廣泛被學者所認同及討論,不論是使用歷史評鑑法或是敘事評鑑法的進路,學者們都認定約翰福音的作者使用象徵手法來傳遞當中的信息。然而不同學者對象徵手法也有不同的論述、假設及條件,沒有統一的方案。故此,本部份將探討及整理不同學者對象徵手法的定義、詮釋方法、類型,以及討論如何應用在約翰福音之中,以此作為筆者藉象徵手法來詮釋十九34b的基礎。

1. 何謂象徵手法
從語源學來說,象徵(Symbol)的希臘文是Euvmbolon,原自sumbavllw,意即「聯合起來」,所以象徵的目的就是使兩個不同的領域連結起來。[55] 象徵手法就是藉著大家共同擁有的象徵,使作者與讀者之間、人類與真實(Reality)之間的交流,以及與文本當中的意義有更緊密的互動。[56] 福音書作者使用的象徵手法,目的就是像梯子一樣使讀者可以上去下來,刺激及豐富他們對真實的見解。於是,象徵帶著敘事的規範,提供暗示的注解及指示性的信號給予讀者。正如Macgregor所言,「如果未懂欣賞象徵手法的話,不可能理解福音書(的意義)。」[57]
從敘事的觀點看,作者可能/可以自行塑造象徵的意義出來,並且藉著敘事中上下文的處境而將其意義表達出來。當然,原初的象徵可以來自普遍世界所擁有的、或是由作者及讀者的社會、歷史文化處境中的事件/物。[58] 所以,象徵可以用作跨越知識(knowledge)、感觀真實(sensible reality)和神秘事物(mystery)之間的縫隙。Koester 表示「象徵可以是一幅圖像(image)、一個行動(action)或是一個人物(person),是讓人去理解一個超越它本身的意義。從約翰的用詞來說,象徵是橫越了上面(from above)和下面(from below)之間的裂口,然而沒有破壞兩者之間的距離差別。」[59]
郭氏指出,象徵手法必須與隱喻(metaphor)、記號(sign)及主題(motif)有所區分。隱喻是指一件事物(稱之為主體「tenor」),藉由另一件事物(稱之為載具「vehicle」)所描述,為的是將載具的特點轉移至主體之上。[60] 象徵可以是語言及非語言的,包括使用形象(image)來理解當中的意義,而隱喻是概念性的。例如:麵包及水是象徵,而道路、真理和生命就是隱喻。[61]
記號不同於象徵,後者可以任意地代表,或是指向其他事物/件,而記號的意義是從別人教導和清楚的指涉得知的。有效地運用記號時,只可以指向一件事物/件。當中象徵及隱喻可以作為一個群體內的記號,共同分享、表達他們的思想或是神學。所以,外來的人唯有藉著認識群體內的語言、文化、歷史及思想,來重尋原本象徵及隱喻的功能及其意義。[62]
主題也會擁有象徵的功能,但兩者分別在於:一、象徵可能只會出現一次,但主題卻是週而復始的出現,而且其表達的果效更是不斷累積的;[63] 二、象徵目的是用來描述事件/物,雖然主題也可以如此做,不過很多時候已經成為當中描述的一部份。[64]

2. 如何詮釋象徵手法
Koester 表示象徵本身同時可以帶有象徵性及歷史性的意義,但卻不會破壞所象徵的價值。象徵包含著一個形象(image)及一個指示物(referent),它們都需要詮釋者將它們連繫起來。以麵包和水為例,他們都沒有特別的意義,都只是「潛在」的象徵而已,除非詮釋者「看見/認為」它們是超越本身實存的意義的話,象徵的功能及意義才會出現。[65]
郭氏認為象徵作為載具,與主體的關係是可以藉著文本中的處境脈絡,或是作者及隱意讀者(implied reader,下稱讀者)[66] 共同擁有的背景、文化中陳述出來的。詮釋者的任務就是要洞悉主體或是象徵的意義。象徵本身擁有一些與主體有相類似的特質,所以理解象徵的時候,要超出於它本身表面的意義,當中主體及載具總不能簡化成為一對一的關係。[67]
Koester 進一步指出每個象徵的圖象及行動都可以擁有多個獨特而又不同的意義,每個所表達的意義都是詮釋的重要棋子。故此要了解象徵手法就必須進入文本當中,[68] 因為信息會藉著不同途徑、持續不斷地傳達出去,也會以不同的方式出現,為的是確保它可以被詮釋者發現,留意作者如何藉象徵手法潛在文本中,藉此發掘當中所要傳達的信息。[69]

3. 如何研究約翰福音的象徵手法
以歷史評鑑進路研究約翰福音的學者C.H. Dodd表示,約翰福音明顯使用了象徵手法,這些敘事需要以象徵手法來理解的,縱然沒有直接的指示,但是讀者也會傾向尋求一個以象徵手法來詮釋它。[70] 福音書本身是一本完整、敘事以及講論,整體地被錯綜複雜的象徵網絡結連起來,[71] 所以必須返回舊約之中詮釋象徵的意義。[72]
郭氏與C.H. Dodd的看法相同,他表示約翰福音採用了猶太教的象徵語言,然後賦予新的意義,為的是讓可以保留它們的生命力及給予處境的連續性,提供深刻的危機及改變。[73] 讀者的任務就是要洞悉象徵在文本中的進程及意義。[74] 認識象徵手法的讀者進入文本的時候,容易找到敘事所描述的象徵,就是藉著上下文的處境,以及作者與隱意讀者之間共同擁有的背景及文化中,推論及表述其背後所蘊藏的信息,使我們有更深的認識及體會。[75]
郭氏指出研究約翰福音中的象徵時,必須包括以下四個元素,就是「一、對象徵有適當的定義;二、觀察在整卷福音書中的動作及發展;三、將隱喻、象徵及主題關連起來;四、將福音書作為整體文學作品來分析,找出象徵手法在當中的功能。」[76]
基於上述的討論,本文將會刻意關注「水」在整卷福音書中的發展,收集一切關於「水」的隱喻、象徵及主題,理解「水」在個別敘事片段的意義、功能及作用,並以福音書的角度來疏理和整合,嘗試洞悉「水」在整卷福音書中的進程及意義,來幫助我們詮釋十九34b的意義。


「水」在約翰福音中象徵手法的發展

「水」的主題之重要性在整卷約翰福音的發展裡表露無遺。[77] 從第一章開始,約翰就以「水」為人施浸,以啓示神將會以聖靈施浸。接著第二章迦拿婚宴,耶穌將「水」變酒,顯出其榮耀來。到第三章尼哥底母的夜訪,人必須被「水」與聖靈重生,才能進神的國。其後第四章耶穌與撒馬利亞人談道,喝衪所賜的「活水」,就能永遠不渴。第五章中耶穌以其話語醫好那三十八年的病人,而他一直等候著畢士大池的「水」醫治。在第六章,耶穌以自己為生命的糧,相信衪的,就永遠不渴(水)。第七章的住棚節,耶穌邀請所有的渴者,可以喝衪那「活水」。第九章耶穌醫好生來瞎眼者,是以西羅亞池的「水」洗眼就能看見。接著在第十三章耶穌死之前夕,敘述衪以「水」為門徒洗脚,教導作僕人的榜樣。最後到第十九章的敘述,耶穌在十架上被士兵以矛刺穿其身體,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78] 本章會逐一探討有關「水」在當中象徵的發展。

1. 約翰以「水」施浸 (一14-34)
約翰福音的敘事首四章明顯地使用了「水」的象徵手法。當中的「水」與耶穌的救贖及賜福有著一致的並列鋪排。[79] 從第一章可見到,約翰福音的「水」之象徵以浸禮為起始。一般來說,「水」在浸禮中象徵著潔淨的意思。事實上,當時的浸禮儀式非常普遍,[80] 但施浸約翰的浸禮卻有所不同,如其他符類福音書記載,約翰所施的是悔改的浸禮。[81] 施浸約翰的出現,帶給人有著終末的盼望。[82]
在一19-28節的敘述中,那些由耶路撒冷來的人質詢施浸約翰有關誰是終末所指的基督等問題,而約翰的回答清楚表明自己不是基督。這個對話說明在約翰的敘事裡,施浸約翰是末後的人物,是要為那「光」(耶穌)作見證。[83] 藉約翰用「水」的施浸,敘事緊接著要帶出那真正的終末人物¾¾耶穌。[84] 作者這樣的鋪排,是要藉約翰的浸禮証明及顯出耶穌的身份。[85]
施浸約翰接著再見證,表明他只能用「水」施浸,但那後來的卻以從上頭來的聖靈施浸。這是以「水」的施浸象徵著救贖的潔淨將由終末的基督所成就,因衪是用聖靈來施浸的。[86] 換言之,聖靈只有通過耶穌的職事才能臨到世界,也只有透過耶穌,人才能接受及了解聖靈的工作。[87] 從另一角度看,聖靈降下來,並停留在耶穌身上,清楚表達耶穌與上帝密切連合的關係,也說明了耶穌的職事滿有聖靈的能力和印證。[88]
作者在這裡敘事的設計及鋪陳,首先藉施浸約翰為耶穌作見證,以「水」的象徵手法為起點,為要帶出耶穌終末基督的身份 -- 神的兒子。[89]

2. 迦拿變「水」為酒的故事 (二1-11)
約翰福音的敘事先以「水」變酒的神蹟/記號開始了耶穌的職事。[90] 在迦拿婚宴這段落,「水」似乎扮演次要的角色 -- 石缸所盛載後來變成酒的水。不過,其中的象徵意義仍然不可忽略。[91]
從段落的整體而言,耶穌這「水」變酒的行動是預先揭示及顯出其身份的榮耀來,這也是作者在接著的敘事裡繼續强調和印證的。[92] 從猶太的信仰傳統看,耶穌向世界的公開職事以婚筵作起點是極有意義的,因為不少舊約經文都是以婚筵的盛宴表達彌賽亞國度的歡娛和喜樂。雖然耶穌只是被邀請參加婚宴,但衪卻成了敘事的主角。整個高潮更在於耶穌將「水」變成的酒。[93] 所以,這段敘事讓他們在一個平凡和普通的婚筵中,瞥見那位為上帝國度筵席帶來歡樂的彌賽亞。這位彌賽亞是舊約經書對上帝國度盼望的所在,是成全甚至超越猶太儀節的彌賽亞。原用作潔淨和禮儀的水,已經因為這位彌賽亞變成慶典歡娛的酒了。[94] 事實上,上帝的國度已經通過耶穌的職事裡開始了。這委實是個榮耀的時候,門徒就因此相信了耶穌。當然,榮耀更深的意義還是有待啓迪。畢竟,彌賽亞筵席所流溢的酒水必定超越婚筵賓客所享用的飲料,因它乃是湧流到永遠的力量。[95]
從猶太文化習俗看,那石缸裡的「水」本來是潔淨用的,耶穌這「水」變酒的行動似乎暗示耶穌改變了猶太的舊有傳統,換來的是耶穌的真理和恩典。[96] 學者吳慧儀指出,這種舊和新的並列的模式,應看為「期盼」(anticipation)與「實現」(fulfillment)的關係,而非「放棄」(renouncement)與「代替」(replacement)。[97] 若以這「期盼」與「實現」的理解來看,在石缸裡的「水」象徵著人的期盼,而那上好的酒則象徵著基督所帶來的祝福。換言之,本來這簡單以「水」潔淨的習俗,現今卻能因為耶穌將「水」變為酒而成為祝福。
所以這裡「水」的象徵手法雖然看似是難於捉摸,但卻是非常清晰。在這段的敘事中,「水」實際要清楚證明耶穌是基督這重要信息,而衪會帶來終末的祝福與實現。[98] 以色列對彌賽亞的「期盼」,將會在往後十字架的敘事上得到完全的「實現」。這裡的敘事,「水」預先揭示及顯出耶穌的榮耀,但真正耶穌到達「榮耀」的時候,是在十九章敘事的高潮中,即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當耶穌被兵丁拿槍扎衪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十九34b),這才是到達了真正「實現」的階段。

3. 從「水」和聖靈重生 (三1-15)
承接著首兩章的發展,「水」這主題在第三章中到了匯合的地步。[99] 前兩章「水」是聯繫約翰的浸禮和猶太人的潔淨傳統,作者在第三章的敘事裡,明顯以首兩章的場景襯托出與耶穌對話的猶太人的官尼哥底母。[100] 綜觀耶穌和尼哥底母的對話,後者的誤解就全然暴露了他信仰之貧乏。他雖然是一位通曉律法的猶太人,卻完全不明白耶穌所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的意思(三3)。
在這個片段裡,「水」不再是如第二章般,以耶穌的行動來出現,而是與聖靈並列。在耶穌與尼哥底母的談論中,「水」被看為是重生的工具。[101] 耶穌提到「重生」,其中「重」一詞是希臘文的副詞,既可以譯作「從上而」(from above),又可以譯作「重複」(again)。它與動詞「生」一起使用,就可以譯作「從上而生」(born from above)或「再生一次」(born again)。這是約翰敘事以雙關語引帶誤解的最好例子。[102]
從約翰敘事的角度看,自序言開始,得見上帝的國、成為衪子民的唯一途徑就是「從上而生」,而不是「再進母腹生一次」。因為『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一13)。[103] 尼哥底母的誤解,卻為耶穌進一步的啓迪作預備,從而帶出敘事深層意義的手法。耶穌接著的講論(三5),是要進一步說明「從上而生」的意思。
耶穌所說的重生,並不是「重」(again),乃是「從上而」(from above)的意義;而「從上而生」就是從「水」和聖靈生,並不是軀體的再生。但「從上而生」、「從水和聖靈而生」又是甚麼意思?約翰的序言說明了唯有『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一12)。換言之,只有通過認信耶穌,人才可以「從上而生」,看見上帝的國。從這個邏輯看,在約翰福音裡,「從上而下」、「水」、「聖靈」與耶穌實在緊密不過,甚至相互指涉的關係。這是說,在約翰敘事的發展裡,「水」和聖靈既是說明或延續耶穌的職事(一29),從「水」和聖靈而生就是道出「從上而生」的意思。[104] 從「水」和聖靈而生的意思,顯然不是指人從血統或肉身所生(一13),這種新生乃是「從上而生」,是上帝的工作,是賜予不分種族血脈的恩典。[105]
約翰福音第三章呈現敘事的主線,「水」象徵著終末的「期盼」及所其「實現」,均是由基督賦與的。「水」的象徵手法在往後的段落雖然有著不同程度的改變,但其信息是一致的,那就是耶穌是基督,衪帶來終末的救贖與祝福。[106] 以此來看,在第三章「水」與聖靈的並列是有著終末的關係。從「水」預表習俗上的潔淨、浸禮、悔改的象徵、或是代表期盼的禮儀,一直到第三章,「水」與聖靈並列預表終末的「實現」。聖靈的降臨就是終末所賜下的新心。[107]無論如何,以上「水」與聖靈的預表均是達至重生生命所必須的。

4. 雅各井與「活水」 (四1-42)
經過耶穌與尼哥底母的對話,讀者已經知道新的生命並不是重投母胎,乃是「從上而生」、從「水」和聖靈而生、從上帝而生。箇中的情況將會通過撒馬利亞的敘事更見清晰。[108]
耶穌與撒馬利亞婦人的談話觸發了有關「水」的討論。在敘事中耶穌向撒馬利亞婦人取「水」,隨後耶穌卻應允供她「活水」。婦人還未曾曉得眼前這位猶太人,就是序言中所表明的那照亮世界的真光,也是真理和恩典根源的基督。她也不知道他竟是上帝恩賜的中保,是賜予「活水」的恩惠者。耶穌的回應既隱含著衪身份,[109] 也逐步向婦人啟示。因著這個啓示,這個片段裡的人物的角色就徹底地扭轉改換了:供水者變成求水者,求水者竟是賜水者。[110] 耶穌的自我啟示愈見明顯。當婦人等待彌賽亞之時,耶穌向她啟示:『我是』(四26)。從飲用的「水」到永活的水,從婦人的經歷到敬拜的核心,耶穌逐漸向婦人啟迪自己的身份。[111]
事實上,「水」的主題重複又重複的充滿著整個段落,包括:四7、10、11、13、14、15、38。在這段敘事中,「水」不再以簡單的背景出現,而是耶穌直接以「水」作為象徵,暗示關於永生這課題。[112] 在四9裡,當撒馬利亞婦人回答耶穌的要求時,敘事中加插了一段旁白解釋:「原來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沒有來往」。然後作者才以耶穌的說話:「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繼續敘述。敘事的解說顯示耶穌在這裡是要打破民族的阻隔,「水」的第一層象徵是要代表著衝破猶太人與撒馬利亞人之障礙,帶領他們成為同一個敬拜群體。[113] 而「水」的第二層意思則表達出「活水」是象徵神的終末禮物,彌賽亞是那象徵的「活水」泉源。敘事的鋪排在此第一次清楚的顯明「水」代表著終末實現的禮物。[114]
從約翰福音往後在第七章的敘事裡,「...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七37-39),這裡清楚指出「活水」就是代表那賜下的聖靈了。[115] 所以,若把第七章與第四章的敘事一起理解,「活水」指涉的聖靈就是神那終末實現的禮物,這就毫不意外了。若隨著敘事發展到第十九章的高潮,「當耶穌被兵丁拿槍扎衪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十九34),讀者定必意會到,當耶穌得著榮耀之時(在十字架上的犧牲),聖靈便隨即而來(「水」隨即流出來),臨到衪的跟從者。[116]

5. 畢士大池的故事 (五1-15)
五章的主線雖然與一至四章有所不同,但當中卻仍然離不開使用「水」作為主耶穌的自我啟示。將第五章與一至四章互相比較之下,發現作者在運用「水」的手法上有很多類似的地方。在一至四章中,「水」處於一個明顯的位置,不論是用來形容改變的主體(水變酒)、需要藉著「水」而帶來轉變(浸禮、重生)、或是表示人們期盼渴慕擁有這種轉變(活水),在此「水」的使用都是帶有改變的意念。同樣,在古代世界以及猶太的風俗之中,他們都認為一些不同地方的池水都會有醫治之用,都可以帶來健康,認為背後隱含著一些超自然的力量。[117] 而五7清楚表示,以色列人同樣對畢士大池水擁有極大的期盼,相信池水擁有醫治的能力,帶來身體上的更新改變。[118]
這正正是一個反喻,以一個諷刺的例子來說明耶穌的身份。[119] 別人以為可以從「眼見」的水中得著拯救,然而,閱讀約翰福音的讀者們卻十分明白,正如耶穌回答撒馬利亞婦人時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四10)他們真正所期盼的、真正能夠給予醫治、真正帶來拯救的、真正的「活水」就是擺在眼前的耶穌,只是他們不知道,甚至未曾向祂作出任何請求。同樣的朦昧再次出現在第五章,耶穌對猶太人的教訓:「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五39-40)
人渴求改變生命的「活水」不能到在畢士大池,[120] 乃是到耶穌跟前,這正是四章與七章所要表達的思想:
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四13-4)
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七37-8)
所以「活水」要流出來,並不是因著別人的「請求」、「呼求」,乃是耶穌主動為著世人的罪,擺上自己的生命,也不是被人所殺害,乃是祂知道自己所命定的目標,就是為了成就救恩走上十架的路,為世人帶來拯救、悔改和生命的改變。正是福音書作者形容被掛在木頭上的耶穌的心態:「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十九28)
由此可見,雖然五章之中沒有直接使用「水」這個字,但卻仍然擁有「水」的意念,延續著一至四章的主線,都是使用「水」來帶出期盼的意義。從五章起,在往後的段落之中(除了第七章),作者不再使用「水」作為一種明顯的媒界,而且從表面看來,「水」與敘事的內容及主題沒有多大的關聯,但其實當中卻仍然隱含「水」的象徵元素在其中。[121]

6. 耶穌是生命的糧(六章35, 55)
與五章的處境類似,第六章沒有直接談及「水」,但是全章藉著「渴」的主題,通過「水」的象徵手法表述其中的意念。第六章包括了兩個神蹟,就是餵飽五千人以及在海面上行走(六1-15、16-21),接著就是耶穌「生命的糧」的講論(六22-70)。餵飽五千人與「生命的糧」的講論 均是以「食物」作為當中討論的對象,因此整章都是包含在同一主題之內。雖然這裡沒有談及「水」這個字,「水」的象徵手法同樣隱藏在其中,原因就是耶穌在四13~14中曾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而耶穌在六章之也有類似的言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六35)、「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六55)[122] 顯而易見,第六章同時延續之前第一至五章中「水」主題的發展,在意義上都是一致地指出唯有相信耶穌基督,才可以與祂有分(六53-56),擁有永生(六40)。
約翰福音第六章以逾越節為敘事的背景(六4),所以,當耶穌描述相信祂的人要吃祂的肉和喝祂的血的時候(六53-8),就是宣告祂才是他們所期盼的羔羊,是一次以及永遠有效的獻祭(一29)。以色列人將一切的罪歸在羔羊身上,然後獻呈給神,祭祀過後可以吃下祭物。(但猶太人卻不會嗜血的!)耶穌以獻祭場景來比喻祂與相信祂的人的關係。凡相信耶穌的人,就可以作神的兒女(一12)。作者在此將「水」與逾越節的主題結連在一起,最終在十九章耶穌被釘十架之時,使兩者所預表的完全地實現出來,「就是在預備逾越節的日子」(十九14),「兵丁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到死時連一根骨頭也沒有折斷。」(十九36),並且「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十九34)
與五章的處境類似,這裡沒有直接談及「水」,但同樣充滿了「水」象徵手法和意念,主要是以「渴」來表示出來。同時由六章開始,這是耶穌「我是」講論的開始(六35),當中充滿了基督論的色彩及啟示,在此作者不再使用「水」來間接地表達耶穌的身份,乃是親自直接宣告自己的身份、自己來到世界的目的。

7. 耶穌守住棚節的故事(七37-39)
在第七章中,「水」的主題可謂佔了一個主導的角色,因為敘事記敘耶穌要前往耶路撒冷過住棚節,而「水」在住棚節之中佔了一個重要的位置及意義。[123] 在節期的最後一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七37-38)福音書作者明顯將舊約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因為沒水喝而向摩西發怨言的故事連繫在一起(出十七1-7)[124],最後耶和華吩咐摩西擊打磐石,後來流出水來,詩人後來形容水如江河般流下來。(詩七十八16)作者這裡清楚指出舊約以及以色列人仍然期盼上帝的應許,在彌賽亞的時候,祂會灌注、傾注、充滿在其中,帶出耶和華與他們同在的意思。
學者們大都同意約翰福音中,「水」是充滿著舊約的意念,[125] 同時也有終末意義,就是預言終末的時候會有活水江河出現,正如以西結書[126]、撒加利亞書[127] 以及約珥書[128] 所發出的預言一樣。[129] 除了住棚節的背景之外,在猶太人的傳統之中,水代表著智慧與律法,[130] 所以在七14-24之中,場景就是耶穌在殿中教訓眾人關於摩西的律法,來表示祂就是賜智慧、成就律法、完成救恩的神。[131]
從敘述者對七37-38的詮釋「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七39),清楚指出38節的活水江河就是聖靈,[132] 而且是要從耶穌腹中流出來的。要詮釋所說之「耶穌得榮耀」的意思,必須先明白約翰福音全書以「榮耀」表述耶穌被釘以至回歸父上帝的旅程。讀者不難想像,這節經文必須與十九34b關連起來:「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133] 明顯,福音書作者將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得著榮耀之時),與聖靈隨即而來(水隨即流出來)的意念,兩者結合起來結合。[134] 而且與舊約的意念相同:「因為我要將水澆灌口渴的人,將河澆灌乾旱之地。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的後裔,將我的福澆灌你的子孫。」(賽四十四3)[135] 所以,福音書作者表示「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十九35)那就是指向耶穌所應許的一切都是真的,當然包括聖靈隨著耶穌得榮耀而來臨。
第七章「水」象徵手法揭示了「水」的一個重要意義,就是象徵聖靈,當耶穌得到榮耀之後所帶來的終末禮物,[136] 這與第三章的內容有所共鳴(重生必須由水及聖靈而生),由文法結構分析和敘事的發展,可以肯定三章所敘述的不是兩個浸禮,乃是要相信「從上而生」的耶穌,之後我們便可以接受聖靈。
第七章對「水」的運用與四章一樣同時擁有雙重的意義,一方面敘事的場景發生在住棚節之中,以色列人過住棚節其中一個意義就是彌賽亞再來的盼望,另一方面,耶穌清楚表示祂就是這位彌賽亞,是活水的源頭,而且對於活在耶穌復活後(Post-Easter)的信徒來說,耶穌的宣稱已經實現了。所以在七章之中,「水」同時帶有住棚節的期盼(anticipation)及實現(fulfillment)的意義。[137] 正如在處理五章和六章時表示,在往後的發展當中,以「水」作象徵意義已經越來越少,反而關於聖靈的啟示卻越來越明顯,及後在十四至十六章耶穌最後的講論之中,作者不再使用象徵語言,而是直接談及耶穌會差遣及讓我們接受聖靈這位保惠師。

8. 耶穌醫治生來瞎眼的故事(九1-12)
九章與五及六章一樣都沒有直接使用「水」這個字,但卻不是沒有「水」的象徵意義在其中,不論是耶穌使用唾沫,或是瞎子往西羅亞池子裡去洗,當中也隱藏了「水」的象徵意義。
在住棚節的時候,以色列人是從西羅亞池中取水來充滿整個聖殿及耶路撒冷,寓意神的臨在、掌權、祝福及帶領充滿在以色列民之中。第九章描述瞎子往西羅亞池清洗眼睛。但是為何作者刻意將西羅亞是「奉差遣」的意思寫出來呢?是誰「奉差遣」呢?顯而易見,這裡所談的主角是耶穌,[138] 作者要在此表達耶穌奉差遣來到世間及其意義。與「住棚節」的意義相對照之下,耶穌就是以色列人一直渴望的彌賽亞,像西羅亞的池水和聖殿的光一樣,[139] 要注滿、照亮整個耶路撒冷,彌賽亞的臨在、掌權、祝福及帶領真真正正的充滿在以色列民之中。
由此觀之,作者刻意將「住棚節」、「水」、「光」(九4-5)和「奉差遣」的象徵意義結連在一起,充滿著整個段落之中。所以在九章之中,「水」不再是用來表達更新、改變,乃是要指出耶穌的祝福已經真實地臨到世間,以色列人一直以住棚節來慶祝以及期盼的彌賽亞已經出現在他們中間,是已經實現了的祝福,他們不需再等下去,正是一14的意思所在-「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吳氏表示這裡含有豐富的基督論意義,同時在約翰福音之中不斷重複出現。[140]
雖然「水」的描述不再明顯,但是當中蘊含的信息卻是越來越重要,就是要啟示耶穌基督衪自己。往後「水」的象徵意義與耶穌的身份有密切的關係,我們往後將會發現十三1-11和十九31-37中,「水」這個象徵都有類似的運用。

9. 耶穌替門徒洗腳的故事(十三1-17)
從整卷約翰福音的段落分析來看,第一至十二章是耶穌對世界、對外邦人、對猶太人的教導,及至十三至十七章的時候,這是耶穌對自己的一班門徒的對話及訓誨。[141] 第一至十二章對「外人」使用一些暗示的說話,一方面因為「榮耀的時候」還未到,所以不想明明的說出來。另一方面,在第一至十二章之中,「水」的使用大都是期盼的作用,到了十三章,既然耶穌已經知道「榮耀的時候」到了,所以可以確切的向門徒作出交代,「水」的期盼作用便相對減少了。雖然如此,第十三章仍然隱藏著「水」的象徵意義。
十三1-17是耶穌替門徒洗腳的片段,卻同時含有象徵的意義,學者曾經認為這裡主要是表達耶穌的謙卑,當中更隱藏了浸禮的意義,甚至有些將這晚餐與聖餐連上關係,表示這段同時出現兩個教會的聖禮(浸禮及聖餐)儀式,不過這種解釋已經鮮為人所接受。[142] 學者們普遍認為這裡洗腳是要表達「愛」的行動,即是預表著耶穌因著愛我們的緣故,為著我們受死的行動。(十三3)[143] 既是如此,在逾越節之前的洗腳行動,正是預表耶穌在逾越節受死,預示了耶穌將來在十架上要受的恥辱,成為我們的贖罪羔羊,目的就是為了一切相信祂的人得到潔淨,得以與祂有分,正如彼得與耶穌的對話一樣![144] 這裡將用「水」洗腳的行動與十架的主題結連在一起,表示耶穌要在十字架上實踐愛的行動。
不單如此,洗腳同時帶出另一層的意義,就是耶穌與門徒,甚至是對讀者、對後來信仰群體的關係確立。往後在耶穌的講論中(十三至十七章),福音書的作者更加明顯地表達耶穌正是對屬於自己的群體說話(十三34-35),[145] 當中談及一些關於聖靈作為保惠師必與我們同在的講論(十四15-21、27-29),[146] 以及門徒也要來作見證(十五26-27)。[147] 在往後的信仰群體閱讀時,他們必定體會耶穌離開之後,他們正面對苦難,但是他們可以放心,因為他們接受了聖靈、同時福音書作者也正是見證這件事(十九35)。他們必會因為耶穌這番說話而得著安慰。所以「水」的象徵在這段落之中雖然是隱藏,但卻是重要及肯定的。[148]


十九34b:血和水-「榮耀」的時候

十九章是形容耶穌受難被釘在十字架的片段,但在約翰福音之中,卻是形容為耶穌得榮耀的時候(七39;十二16、23、28;十三31-32;十七1-24)。不同時代也對這段的意義有不同的旨趣,尤其是對十九34b的詮釋。(見本文第一部份)。從本文的討論可見,這節經文的理解必須從象徵的層面著手才能有所掌握。[149]
從整個約翰福音的發展來看,「水」是不斷以象徵手法來出現,雖然約翰福音的後半部份(九章之後)對「水」的描述不如開始時候(一至四章及七章)這麼明顯的,但卻進一步將「水」與其他意念混合使用,例如九章的「水」不單表示對將來、終末的期盼(住棚節的意義),也是耶穌的自我宣稱,祂最終會「實現」出來。然後接著便是十三章「水」的使用,由關於浸禮的意義轉移至、或是同時包含十架的意義。在十九章之中,「水」就是與逾越節、十字架的主題融和在一起,並且將住棚節和逾越節的意義,完完全全地表現出來,成為了約翰福音的高潮所在!在此,我們已經找不到任何期盼的意念,因為這裡就是要實現(得榮耀)的時候。[150]
吳氏表示「水」的意義在整卷約翰福音中,必需與住棚節的意義結連在一起,不能分開。[151] 住棚節的慶祝活動就是以色列人將水由聖殿之中傾流充滿至整個耶路撒冷。在二章之中,耶穌親自表示自己的身體就是神的殿。(二19-22)[152] 在六、七章裡面,耶穌於聖殿中公開表示祂就是活水,同時表達活水會從祂腹中流出來。(七38)所以十九34b描述從耶穌肋旁流出來的血和水,完全充滿住棚節的色彩,象徵著神與以色列人同在,祂所賜予的聖靈會如江河般傾流出來。[153] Raymond Brown指出這裡福音書所要強調的是聖靈真是從復活的主耶穌而來,而耶穌在廿22之中才將聖靈賜與門徒。[154]
如此說來,血就是代表耶穌已經完成救贖的工作,像逾越節的羔羊一樣(一36),為著世人在十架上犧牲,洗清世人的罪孽!(來九22),[155] 超越摩西的律法(一16-17),這是一次性及永遠有效的救贖!(來九11-28)凡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可以被稱為神的兒女(一12),得到永生(十七2-4)!而水就是象徵聖靈因著耶穌得榮耀之後,隨即來到世上!(七39;十六7)[156] 永遠與相信耶穌的人在一起(十四16-21),正正與住棚節的意念、耶穌自己的講論、以及約翰福音敘事的進程互相配合和呼應。也正是十九35的意義,福音書作者要作見證的事,不單單要見證耶穌真的死了,乃是要見證永生與聖靈要藉著耶穌賜給一切相信祂的人。[157]
由此觀之,福音書作者表達耶穌藉此建立作者所處的群體,即使祂的肉身已不存在,但藉著從父所賜下的聖靈並臨到他們中間,令他們可以繼續經驗到神的同在,以此得著安慰。他們不但要為耶穌的職事作見證,並且要見證耶穌所指的聖靈保惠師真的來到,[158] 甚至讓往後的信仰群體(福音書的讀者)也同樣得著建立及獲得安慰。


「水」的象徵所帶來的意義

既然「水」在福音書作者的意念之中表示聖靈,對約翰福音的整體敘事來說,帶有甚麼意義呢?

1. 耶穌的應許、聖靈的降臨
以約翰福音「水」的敘事發展來看,在一至十二章之中,「水」主要貫穿在「期盼」與「實現」之間,盼望賜下活水的真正彌賽亞來臨,在往後的十三至十九章中,我們看見「水」的運用加入了耶穌對作者所處群體的心意,耶穌藉著洗腳來開始祂的告別講論(十三至十七章),當中首先預表著耶穌會替他們受死(十九30-37),接著往後的講論就是對他們的鼓勵及差遣、應許賜下聖靈保惠師及其工作(十四16-18、26-27;十六5-16)、主耶穌要與他們聯合(十五1-17)、聖靈及門徒也要同為主耶穌作見證(十五26-27、十九35)。同時表示他們會面對憂愁、膽怯(十四27)、苦難(十五18-26)等問題,但他們可以放心,因為主耶穌會藉著聖靈賜下平安來(十四25-27)。

2. 群體所面對的處境
筆者體會作者所處的群體可能正是面對著憂愁、膽怯或是苦難,而福音書作者就是要鼓勵一班信徒,表示耶穌知道他們所經歷、所面對的苦難,但是我們仍然可以帶著盼望,仗著信心而行,一方面因為以色列所期盼的彌賽亞已經來臨(「水」在第一至十二章運用的意義),另一方面表示耶穌死後會賜下的聖靈(七37-39、十九34b),如活水江河般會傾流充滿在他們當中,他們不必懼怕,因為聖靈常與他們同在。

3. 神學思想的探討
約翰福音的寫作目的不只是敘述耶穌的事蹟而已,乃是經過細心的鋪排,並且含有豐富神學意義在當中:「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廿30-31)本文發現「水」的發展與聖靈有著密切的關係,同時明顯地表示聖靈是由耶穌而來,是不能分開的。因此我們不能將基督論與聖靈論獨立分開來討論,聖靈論必須以基督論作為基礎。[159] 面對現今教會對聖靈的認識、聖靈的工作持有不同意見及實踐,這都是關於人們對聖靈有不同的詮釋及領受。約翰福音中,聖靈與耶穌的關係是否可以給予一些洞見呢?這課題仍然有待另文作進深的探討。


結 論

本文已扼要地探討歷代不同進路對十九34b這經文的看法,從教父至宗教改革時期,一般認為血和水擁有更深層的意義,耶穌不單擁有其真實的人性,衪更擁有其神性的一面,並且血和水帶有象徵性的意義,主要是兩個浸禮或兩個聖禮的意思。到了啓蒙時期,因著崇尚理性並對科學的看重,這段時期主要是針對著醫學的詮釋,沒有其他深層的象徵意義,描述真實情況,强調耶穌的人性。來到近代二十世紀中,不少學者對整卷約翰福音的討論,主要是涉及有關聖禮意義的詮釋。而十九34b這經文中,血和水的詮釋主要是象徵著聖餐和浸禮的聖禮意義。
及至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聖經研究有了另一方面的旨趣,就是以文學的角度來詮釋整卷約翰福音。本文按著敘事評鑑法的進路探討了有關「水」象徵手法在整卷約翰福音的發展,並對十九34b這經文作出了詮釋。
在本文的仔細探究中,「水」的象徵著實充滿整卷約翰福音的敘事,當中可以看到「水」象徵手法在整卷約翰福音的發展及進程。在首四章,「水」處於一個明顯的位置,帶出「期盼」與「實現」的主題。第四章與第七章是「水」象徵手法在敘事發展之中的重要部份,當中揭示了「水」的一個重要意義,就是象徵聖靈。當耶穌得到「榮耀」之後,聖靈就是神那終末實現的禮物。在往後的敘事發展當中,「水」的象徵開始越來越少,相反關於聖靈的啟示卻越來越明顯。及至第十九章敘事發展的高潮,當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正是得著「榮耀」之時。所以當耶穌被兵丁拿槍扎衪的肋旁時,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十九34b),這代表著耶穌得「榮耀」之後,聖靈便隨即而來(「水」隨即流出來),臨到一切相信耶穌的人。
因編幅所限,本文只能以十九34b這段經文並「水」的象徵手法作為例子,目的是藉此介紹、示範以敘事評鑑法來詮釋經文的方法,讓釋經者以福音書的整體性來處理敘事段落中的內容(經文互涉,intra-textuality)及眾多敘事之間(經文間的互涉,inter-textuality)的關係,[160] 藉此豐富明白神的話語。
本文初試啼聲使用象徵手法來疏理「水」在約翰福音之中的脈絡,增加筆者對約翰福音的理解及其帶來的意義。事實上,約翰福音的敘事裡還充滿著很多不同的象徵,如「光」與「暗」、「麵包」、「門」、「牧羊人」、「葡萄樹」等等,[161] 仍然有待廣闊並深入的研究探討,值得以敘事評鑑法來發掘、詮釋約翰福音及其神學意義。



[1] B.F. Westcott,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London: James Clarke, 1958), 284.
[2] E.C. Hoskyns, The Fourth Gospel (London: Faber & Faber Ltd., 1940), 534.
[3] Westcott,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284; Hoskyns, The Fourth Gospel, 535.
[4] 鍾志邦:《天道聖經註釋:約翰福音(卷下)》(香港:天道,2004年),頁354; Westcott,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284; Hoskyns, The Fourth Gospel, 534.
[5] Westcott,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285.
[6] 同上,頁285; Hoskyns, The Fourth Gospel, 535.
[7] Westcott,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285.
[8] 同上,頁285; Hoskyns, The Fourth Gospel, 535.
[9] 鍾志邦:《天道聖經註釋:約翰福音(卷下)》,頁352。
[10] B.F. Westcott,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285.
[11] 同上,頁285。
[12] 同上,頁285-286。
[13] 同上,頁286。
[14] 同上,頁286; Hoskyns, The Fourth Gospel, 535.
[15] Westcott,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286.
[16] 鍾志邦:《天道聖經註釋:約翰福音(卷下)》,頁354。
[17] John Calvin,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trans. William Pringle,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98), 240-241.
[18] John Wilkinson, “The Incident of The Blood and Water in John 19:34”, Scottish Journal of Theology 28 n2 (1975), 154.
[19] 同上,頁155。
[20] 同上,頁158。
[21] 同上,頁160。
[22] 同上,頁164-165。
[23] 同上,頁161。
[24] 同上,頁159。
[25] 同上,頁167。
[26] 同上,頁163。
[27] 同上,頁167-168。
[28] Raymond E. Brow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XIII-XXI (NY: Bantam Doubleday Dell Publishing Group Inc., 1970), 946-947; Andreas J. Kostenberger, John (Mich.,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c2004), 552.
[29] Kostenberger, John, 551-552.
[30] Wilkinson, “The Incident of The Blood and Water in John 19:34,” 168.
[31] Leon Morris,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Mich.,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95), 723-725; George R. Beasley-Murray, John,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vol. 36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Inc., 1999), 356-357.
[32] Raymond E. Brown, The Death of the Messiah: From Gethsemane to the Grave, vol. 2 (NY: Doubleday, 1994), 1180.
[33] Brow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XIII-XXI, 948-949.
[34] Francis J. Moloney and Daniel Harrington, The Gospel of John (Minnesota: Liturgical Press, 1998), 505; Brow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XIII-XXI, 951-952.
[35] Donald Senior, The Passion of Jesus in the Gospel of John (Collegeville, Minn.: Liturgical Press, 1991), 127; B. Lindars, The New Century Bible Commentary – The Gospel of John (London: Marshall, Morgan & Scott, 1972), 586-591.
[36] Raymond E. Brow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Gospel of John (NY: Doubleday, 2003), 229-230.
[37] Francis J. Moloney, “When is John Talking about Sacraments?”, Australian Biblical Review 30, (1982), 10-11; Wai-Yee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an eschatological interpretation (New York: Peter Lang, 2001), 14-16.
[38] Brow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Gospel of John, 230.
[39]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14.
[40] O. Cullmann, Early Christian Worship (Chicago: Henry Regnery, 1953), 114-119.
[41]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14.
[42] Moloney and Harrington, The Gospel of John, 506.
[43] Brow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Gospel of John, 231.
[44]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15.
[45] R. Bultmann, The Gospel of John: A Commentary (Philadelphia, Pa.: Westminster Press, 1971), 677–678.
[46] Brow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Gospel of John, 231-232.
[47] D. Moody Smith, John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99), 363.
[48] 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香港:天道,2001),頁18。
[49] 同上,頁17。
[50] 同上,頁18。
[51] 威廉‧克萊因、克雷格‧布魯姆伯格、羅伯特‧哈伯德:《基道釋經手冊》,蔡錦圖、邵樟平、尹妙珍譯(香港:基道,2004),頁77-78。
[52] R. Alan Culpepper, Anatomy of the Fourth Gospel (Pennsylvania: Fortress Press, 1987), 131.
[53] D.C. Muecke quoted from R. Alan Culpepper, Anatomy of the Fourth Gospel, 131.
[54] R. Alan Culpepper, Anatomy of the Fourth Gospel, 131.
[55] R. Alan Culpepper, Anatomy of the Fourth Gospel, 182.
[56] 同上,頁180。
[57] Macgregor, quoted from R. Alan Culpepper, Anatomy of the Fourth Gospel, 181.
[58] R. Alan Culpepper, Anatomy of the Fourth Gospel, 184.
[59] Craig R. Koester, Symbolism in the Fourth Gospel: Meaning, Mystery, Community, (Minnesota: Fortress Press, 2003), 4.
[60] R. Alan Culpepper, Anatomy of the Fourth Gospel, 181.
[61] Koester, Symbolism, 6.
[62] R. Alan Culpepper, Anatomy of the Fourth Gospel, 182.
[63] 例如:在約翰福音之中,「葡萄樹」的象徵只是出現了一次,而「光」與「暗」、「麵包」、「水」等象徵出現多次,而「水」在約翰福音之中同時是象徵和主題。
[64] 同上,頁183。
[65] Koester, Symbolism, 7-8.
[66] R. Alan Culpepper, Anatomy of the Fourth Gospel, 7;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21。
[67] 同上,頁182。
[68] Koester, Symbolism, 15.
[69] Koester, Symbolism, 13.
[70] C.H. Dodd,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Fourth Gospel (Englan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8), 133.
[71] 同上,頁143。
[72] 同上,頁136-138。
[73] R. Alan Culpepper, Anatomy of the Fourth Gospel, 184.
[74] 同上,頁182。
[75] 同上,頁183。
[76] 同上,頁188-189。
[77] Craig S. Keener, The Gospel of John: A Commentary, vol. 2 (Massachusetts: Hendrickson Pub. Inc., 2003), 1153.
[78] Koester, Symbolism, 175.
[79]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66.
[80] George R. Beasley-Murray, Baptism i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W.B. Eerdmans Pub. Co., 1962 ), 18-31.
[81] Koester, Symbolism, 178.
[82] 參結卅六25;耶卅一31-34;另參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67.
[83]「有一個人,是從 神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一6-8);參D.A. Cars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Grand Rapids: W.B. Eerdmans Pub. Co., 1991), 145.
[84] 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34-35。
[85]「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浸,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一31);參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67.
[86] 「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浸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浸的。』」(一33);參Koester, Symbolism, 179.
[87] 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35。
[88] 同上。
[89]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67-68.
[90] 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42。
[91] Koester, Symbolism, 11.
[92]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二11);參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68.
[93] 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44-45。
[94] 同上,頁45。
[95] 在往後的四13、七37-39、十九34b這些段落會更能呈現;參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45。
[96] Rudolf Schnackenburg,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vol. 1 (NY: Crossroad Pub. Co., 1990), 332.
[97]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69.
[98] 同上,頁70。
[99] Koester, Symbolism, 183.
[100] 同上。
[101]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三5)
[102] 雙關語是以同音異字、同字異義的效果突出箇中意義;參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18。
[103] 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55。
[104] 這裡「水」的解釋帶出了很多不同的爭議。當中對「水」的解釋包括胎水、天國的水、靈裡重生、靈裡更新、約翰的浸禮、基督徒的浸禮、猶太人的潔淨傳統、五經中的水、水是風等等。Carson, John, 191-194. 不過,吳氏卻認為最能被接受的解釋是「水」指作聖靈或靈裡重生。加爾文也持同樣的見解,認為「水」就是聖靈。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72. 這種以重言法(hendiadys)的解釋,認為「水」與聖靈並列是有附加說明(epexegetical)的意義。Gary T. Manning, Echoes of a Prophet: The Use of Ezekiel in the Gospel of John and in Literature of the Second Temple Period, (London: T&T Clark, 2004), 186. Koester也同意這點,認為「水」在經文中已假設等同於聖靈的用法。Koester, Symbolism, 183. 最强支持這觀點可從七39節中所提及,「水」是直接解釋作聖靈。「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七38-39);參Gary T. Manning, Echoes of a Prophet, 187.
[105] 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56。
[106]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74-75.
[107] 「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卅六25-27);參Koester, Symbolism, 181.
[108] 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61。
[109]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76.
[110] 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62。
[111] 同上,頁64。
[112]「耶穌回答說:『你若知道 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四10);「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四13-14); 另吳氏指出「水」在這段落如之前第二、三章一樣,仍繼續有著兩方面的象徵,包括「期盼」與「實現」。當中雅各井的「水」代表著撒馬利亞人的終末期盼,而此處福音書的作者也暗示撒馬利亞人的傳統同樣有著對終末的實現作預備。所以,在這章的敘述裡,「水」的象徵手法仍然佔有非常重要的比重,「水」仍是象徵終末救贖的「期盼」與「實現」這兩方面。撒馬利亞人對彌賽亞的期盼主要是根據五經而非先知書;參Schnackenburg, St John, 1: 440-441;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76.
[113] Koester, Symbolism, 187-188.
[114]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76.
[115] Koester, Symbolism, 193.
[116] 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173。
[117] Koester, Symbolism, 192.
[118]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61-62.
[119] Koester, Symbolism, 192.
[120] 同上,頁192。
[121] 吳氏清楚表示約翰福音作者不是單獨運用一個主題,乃是很有技巧地將主題轉移至另一方面,而且巧妙地將它們放在一起,在往後的敘事之中,我們仍會看見作者以類似的手法來鋪排約翰福音的敘事以及發掘當中「水」的運用及其意念如何發展下去。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62.
[122]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63.
[123] Raymond E. Brow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I~XII (NY: Bantam Doubleday Dell Publishing Group Inc., 1970), 326-327;「在住棚的七日裏,祭司、利未人和參與慶典的男人每日清晨會往士羅亞池取水,再折返聖殿,由祭司將水混合酒,流溢於祭壇前。這樣做既象徵上帝降甘霖,也表示對末世的憧憬,並對將來賜『水』的彌賽亞的盼望。慶祝住棚節的晚上,聖殿的女院亦會點上燈火,其光甚至照耀耶路撒冷城所有的院子。」引用自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93。
[124] Tricia Gates Brown, Spirit in the writings of John: Johannine Pneumatology in social-scientific perspective (New York: T & T Clark; Continuum, 2003), 153.
[125] Manning, Echoes of a Prophet, 177.
[126] 「他帶我回到殿門,見殿的門檻下有水往東流出(原來殿面朝東)。這水從檻下,由殿的右邊,在祭壇的南邊往下流。…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必生長各類的樹木;其果可作食物,葉子不枯乾,果子不斷絕。每月必結新果子,因為這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結四十七1、12)
[127] 「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撒十三1)
[128] 「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猶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來,滋潤什亭谷。」(珥三18)
[129]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78.
[130] 「智慧人的法則(或作:指教)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箴十三14);「人口中的言語如同深水;智慧的泉源好像湧流的河水。」(箴十八4);「…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詩一2-3)。參Koester, Symbolism, 193.
[131] 在七38中的「他」是指耶穌本人或是相信耶穌的人呢?歷代不同的教父及學者都有不同的解釋。吳氏指出如果要從語言的結構上來看的話,這裡可以有兩個不同的解釋,同樣都是合乎文法、語言的使用,而且不能提供一個較為肯定的答案,於是一切都是由詮釋者自行決定,藉著本身在釋經上的取向而得出不同的結論。筆者在此同意吳氏的結論及取向,就是以文學詮釋的角度來作出詮釋及衡量。藉著對經文脈絡的疏理、對約翰福音神學的理解、對福音書的整體發展、當中故事的鋪排、以及對經文背後的舊約背景的理解等等因素下,相信這裡是要表達從耶穌之中流出活水江河來。而Raymond Brown表示這是一種「基督論」的詮釋取向。參Brow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I~XII, 320.
[132] Koester, Symbolism, 193; Brow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I~XII, 324.
[133] Tricia Gates Brown, Spirit in the Writings of John, 154.
[134] Brow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I~XII, 327-329.
[135] Koester, Symbolism, 197.
[136]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81.
[137] 同上,頁80; Koester, Symbolism, 198.
[138] 其他經文包括三28、十三20、廿21。
[139] Koester, Symbolism, 200.
[140]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65.
[141] 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23。
[142]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81.
[143] Brow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XIII~XXI, 549.
[144] 「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十三5)
[145]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十三34-35)
[146]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十四15-21);「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裡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裡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現在事情還沒有成就,我預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就可以信。」(十四27-29)
[147] 「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十五26-27)
[148]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82-3.
[149] Beasley-Murray, John, 357; Cars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624; Dorothy Lee, Flesh and glory : symbol, gender, and theology in the Gospel of John (New York: Crossroad, 2002), 81-83; Francis J. Moloney, Glory not Dishonor – Reading John 13-21 (Minneapolis: Augsburg Fortress Press, 1998), 147-149; Koster, Symbolism, 177;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83-5; Brow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XIII~XXI, 949; R. Alan. Culpepper, The Gospel and letters of John (Tennessee: Abingdon Press, 1998), 237; Robert Kysar, Preaching John (Minneapolis: Augsburg Press,2002), 88; 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173。
[150] Brow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XIII~XXI, 945.
[151]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84-5.
[152]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二19-22)
[153] Ng, Water Symbolism in John, 85.
[154] Brow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XIII~XXI, 951.
[155]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
[156] 「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七39);「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十六7)
[157] Brow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XIII~XXI, 950.
[158] 「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十五26-27)
[159] 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146-147。
[160] 孫寶玲:《約翰福音文學詮釋》,頁59。
[161] Koester, Symbolism in the Fourth Gospel,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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